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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(第1页)

她拿起桌上的书,站起来,转身要走。

裴宿野跪着挪过去,一把抱住她的腿,抱得很紧,紧得她的腿都疼了。“声笙!我求你了!你给我一个机会!哪怕一天,一个小时,一分钟!让我证明给你看,我真的知道错了!”

林声笙站在那里,低头看着他。

他的脸瘦得脱了相,眼眶通红,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,看起来狼狈极了。这个样子的他,如果放在三个月前,她一定会心疼得掉眼泪。

可现在,她只觉得可笑。

“好,我给你一个机会。”她说。

裴宿野猛地抬起头,眼里燃起希望的光,那光亮得刺眼。

“你从这里,跪着走回南城。一千二百公里。你跪到了,我就考虑原谅你。”

裴宿野的瞳孔微微缩了一下。

一千二百公里,跪着走。

柏油马路,石子路,山路,日晒雨淋。

他的膝盖本来就因为这三个月的奔波已经磨损严重,走平地都疼,何况是跪着走一千二百公里。

但他没有犹豫。

“好。”他说,“我跪。”

林声笙看了他一眼,抽回自己的腿,转身走出了咖啡馆。

风铃在她身后叮叮当当响了一阵,然后安静了。

裴宿野跪在空荡荡的咖啡馆里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。

他真的跪了。

从咖啡馆出来,他跪在柏油马路上,膝盖接触到粗糙的路面,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。

但他没有停,他一步一步,跪着往前挪。

柏油路面上有细小的石子和沙粒,嵌进膝盖的皮肉里,每挪一步都像有人用刀子在剜他的骨头。

太阳很毒,晒得他头晕眼花,嘴唇干裂出血,喉咙像着了火一样。

他没有水,没有食物,什么都没有。他只是一步一步,跪着往前走。

第一天,他跪了二十公里。膝盖上的皮磨破了,露出里面粉红色的嫩肉,血渗出来,染红了裤腿,又染红了路面,每跪一步,路面上就留下一个浅浅的血印,到了晚上,他的膝盖已经血肉模糊,骨头都露出来了。

他找了一个路边的小旅馆住下,用冷水冲了冲伤口,疼得他差点晕过去。

他没有上药,没有包扎,就那么躺在地上,蜷缩着身体,熬过了一夜。

第二天,他发起了高烧,烧到四十度,意识模糊,眼前的东西都在晃,但他还在往前跪,膝盖每接触一次地面,都像被火烧一样疼。

他不知道自己跪了多久,也不知道自己跪到了哪里,他只是机械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,跪下去,站起来,往前挪,再跪下去。

第三天,他晕倒在路边,一个好心的路人把他送到了镇上的卫生所,医生看到他膝盖的伤,脸都白了,说再这样下去,腿可能保不住。

他醒来后,拔掉针头,从病床上滚下来,跪着爬出了卫生所。

医生在后面追,喊他,他听不见。

第五天,他跪到了一个镇上,有人认出了他,拍了视频发到网上。

“南城裴家家主跪行千里赎罪”,标题起得很耸动,视频在网上一夜之间传疯了。

有人骂他活该,有人说他痴情,有人说他做秀,说什么的都有。

裴宿野不知道这些,他不在乎别人怎么说,他只知道,他每跪一步,离林声笙就近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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