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坐在病床上,平静地看着他,就像看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。
我的心里,没有一丝波澜,没有心疼,没有愤怒,只有无尽的麻木。
我想起18岁那年,他把我的手稿一张张收好,锁在盒子里,说要让全世界都听见我的歌。
想起他为了让我的歌能在音乐节演出,在主办方门口站了整整一夜,浑身被大雨浇透,却还笑着给我买了热乎的糖炒栗子。
也想起他把我强制送进精神卫生中心,看着我被护工按在床上灌药,冷漠地转身离开。
想起我在封闭病房里,偷偷在药盒背面写歌,他却拿着我的心血,给阮软铺路,让她踩着我的尸骨往上爬。
那些年少时的心动和甜蜜,早就被这五年的折磨,碾得粉碎,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了。
我轻轻开口,声音不大,却字字清晰。
“陆寻,我们早就没有家了。”
“你划自己多少刀,都和我没关系。”
“你欠我的,从来都不是这些东西能还清的。你偷的不是我的歌,是我的五年,我的人生。”
他愣在原地,看着我冰冷的眼神,像是终于意识到,我是真的不要他了。
他突然疯了一样,大喊起来,声音嘶哑。
“沈念!你就一点旧情都不念吗?”
“当年如果不是我,你18岁写的歌,根本没人听!是我给了你机会,是我让你的歌被人听见!你现在翅膀硬了,就翻脸不认人了?”
我看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,突然笑了。
“陆寻,当年你给我的那点光,我早就用无数首歌,百倍千倍地还给你了。”
“没有我的歌,你现在还是个酒吧里的驻唱,一辈子都翻不了身。”
“你从来都不是我的伯乐。你是吸光了我血的寄生虫。”
我拿起手机,按下了提前存好的报警电话。
很快,医院的保安和警察都冲了进来。
陆寻因为故意伤害,还有哥哥提前提交的非法拘禁、诽谤、侵犯著作权、职务侵占的完整证据链,被警察当场控制住了。
他被架着往外走,还在疯狂地喊着我的名字,声音越来越远。
我再也没有看他一眼。